計畫分支 |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10-FDA-M-113-000151 |
計畫中文名稱 |
110年度「推動化粧品製造場所符合優良製造準則之研究」 |
計畫摘要 |
因應「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於108年7月1日實施,新增化粧品製造場所須符合優良製造規範等新興管理制度,為落實化粧品全面源頭管理制度,化粧品GMP將於113年7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惟尚未實施化粧品GMP之廠商數量龐大,且程度良莠不齊,部分廠商對GMP認識不足,致廠內作業與GMP規範落差甚大,恐無法符合要求。為此,為降低對化粧品業者之衝擊,辦理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優良製造規範輔導及業者教育訓練,提升廠商對GMP規範之認識與了解,協助廠內作業符合GMP,同時提升產品品質管理,提升我國化粧品產業之品質管理與國際競爭力。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因應化粧品製造場所須符合優良製造規範等新興管理制度,擬建立輔導專家小組,協助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優良製造規範: (一)專家至少3人。(二)辦理輔導專家小組共識會議1場次。針對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之輔導議題,可包含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與其他相關規定、輔導案例研討等,以期達到共識及輔導一致性。二、為提升廠商對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及其相關規範之認識與了解,及協助製造廠內作業符合優良製造準則,辦理相關活動包含:(一)辦理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教育訓練共8場次[其中1場次含輔導成果發表、每場次至少3小時(北、中、南)]。1.舉辦教育訓練前,預先提供詳細課程內容,講師/專家履歷及辦理地點,須經本署同意,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2.訓練課程需執行「課程前、後測驗」,並完成前後測認知率分析及相關表格。 註:認知率提升比例=(後測平均分數-前測平均分數)/總分數*100%3.教育訓練須全程錄影或拍照,並將與訓練課程相關內容製成教材光碟2份/場次。(二)輔導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至少20場次,並完成每場輔導報告及統計相關指標 (輔導達成率、業者缺失改善率、法條缺失統計)。 |
擬解決之問題 |
因應「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實施,經公告化粧品種類之製造場所,亦應符合化粧品GMP。品惟尚未實施化粧品GMP之廠商數量龐大,且程度良莠不齊,又考量化粧品GMP為全新制度,恐部分廠商對此準則認識不足,致廠內作業與化粧品GMP規定落差甚大,恐無法符合要求。為此,辦理化粧品製造廠符合GMP輔導及業者教育訓練,提升廠商對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認識與了解,協助廠內作業符合化粧品GMP,同時提升產品品質管理。 |
預期成果 |
1.辦理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教育訓練共8場次,其中含1場次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輔導成果發表會,每場次至少3小時(北、中、南)。2.輔導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及相關規範,至少共20場次,並完成每場輔導報告。3.建立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赴廠輔導專家小組至少3人。4.舉辦輔導專家小組共識會議1場次。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2200 千元(經常門: 220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220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要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監管組 姓名:邱稚容 電話:02-27877155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一、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二、期中報告內容需完成目標項目如下: 1.辦理輔導專家小組共識會議共1場次。 2.辦理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教育訓練共3場次,每場至少3小時(北、中、南區各1場)。 3.輔導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並完成輔導報告及相關統計指標(輔導達成率、業者缺失改善率、法條缺失統計)共5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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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