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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評估與應用

計畫分支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0-FDA-F-113-000351
計畫中文名稱 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評估與應用
計畫摘要 國內食品製造業者依其資本額、人力、是否具工廠登記之規模差異大,如以相同之管理強度,恐造成小規模食品製造業者難以遵循,且政府機關執法亦有窒礙難行之處;另食品製造業因入行門檻低,部分中小規模食品從業人員對於食安法規、專業技術及產品製程管控關鍵知能不足,對於產品安全衛生與品質穩定也不易把關,恐影響民眾食的安全,因此食藥署已於106年度啟動研析我國食品製造業分級管理模式,參考國際間食品製造業者管理規範,並與國內食品製造業管理現況比較後,擬定「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規範研析草案」方案,並於107年至109年針對不同業別、規模之食品業者執行試行作業。110年度以「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建議方案為基礎,持續辦理產業訪視作業,以進行分級管理模式研析有效性確認。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 依據「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實地及問卷訪視指定業別、規模業者至少400家,其中實地訪視家數至少達60%。二、 召開至少2次專家學者會議,針對「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就訪視前之問卷內容、業別、規模等相關調查事項,及訪視後確認結果、統計分析建議或本署指定等議題進行討論,以評估或調整草案內容或管理方式,並提出建議修訂方案。三、 依本署指定議題,辦理座談會/說明會至少3場,出席業者累計至少150家,衛生機關溝通交流會議1場,並彙整分析出席者所提意見,納入前述草案內容之參循。四、 依研究成果撰寫一篇可投稿於國內外期刊之論文草案。五、 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內容應含括計畫產出之草案或管理建議對社會影響之論述。六、 計畫管考作業與成效評估及其他配合事項:(一) 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二) 本計畫研究成果歸本署所有,惟相關研究數據資料經本署同意後可供學術研究之用,如作為學術論文發表之研究材料,需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學術論文版面含誌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研究成果之相關運用如屬本署及承作單位共同之創作,需明列本署機關名稱及參與人員。
擬解決之問題 依據非登系統資料顯示食品製造業者約有1萬6千家,其營業規模有稅籍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等,且產品風險、資本額、人力與規模差異甚大,倘以相同管理強度一致規範,恐致小型業者無法永續經營或大型業者管理強度不足之虞,爰透過本計畫研究,探討具體分級參數及分析建議分級方案公式適用性,並分析套用相關管理措施後之影響程度,以提出未來分級管理之政策建議及因應方案。
預期成果 產出「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規範研析」決策建議草案,以提供未來政府針對食品製造業者訂定分級管理規定之參考。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3976.7 千元(經常門: 3976.7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3976.7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林敬浩 電話:02-2787-7397
期中應辦理事項 1.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 至少召開1次專家學者討論會議。 3. 依「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進行產業實地訪視及問卷調查共計200家以上,其中實地訪視至少100家。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