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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精進食品添加物業者管理模組之研析

計畫分支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0-FDA-F-113-000332
計畫中文名稱 精進食品添加物業者管理模組之研析
計畫摘要 依據食安法相關規定,特定規模之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應建立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建立追溯追蹤系統,及上傳非追不可系統等,所有食品添加物業者並應符合食安法第8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9條保存來源文件等相關規定。過去相關輔導計畫發現規模較小的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知能較為不足。對於資本額小於3000萬且過去未曾輔導過的食品添加物業者,協助其完善自主品管能力有其必要。104年至108年持續透過委辦計畫輔導食品添加物業者落實自主品管,完善登錄資訊及上傳非追不可資訊之正確性。已於109年針對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或販賣業者應遵守之相關法規,設計相關管理程序表單模組草案、藉由輔導業者驗證模組管理表單之適用性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110年擬持續利用該管理模組輔導食品添加物業者落實自主品管,完善登錄資訊及上傳非追不可資訊之正確性,並依實際輔導情形調整精進管理模組之適用性,且持續辦理業者教育訓練、設置業者諮詢專線、更新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手冊,完善資本額小於3000萬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 輔導70家食品添加物業者(包含資本額3000萬元以下具實際販售行為且過去未曾輔導之食品添加物業者)套用管理程序模組,驗證範本模組之適用性,並協助業者培養良好自主管理能力。二、 依實務需求調整並精進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販賣業者法規管理程序表單範本模組,並根據業別及規模修改(至少每季回報一次修改意見,期末提供最終修改版本)。三、 持續提升並建立業者相關管理法規知能,辦理至少3場「食品添加物法規研習會」,(總人數至少200人,每場時數至少達4小時),並將研習會教材錄製成影音檔。每場會議應進行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滿意度及回饋調查,以本署歷年委託辦理計畫尚未輔導或未參加說明會之業者為優先邀請對象,須併同統計其代表之公司行號 。四、 設置食品添加物自主管理諮詢專線1線,紀錄 Q&A 資料 1 份,進行滿意度調查,將諮詢內容進行分類、統計,並提供分析報告(至少每季一次)。五、 更新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手冊(電子檔),供本署未來教育宣導之用,協助業者建立自主品管相關法規知識。六、 彙整本計畫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擬解決之問題 1. 根據108年之研究結果顯示,食品添加物業者之法規熟稔程度與其規模呈現正向關係,小規模之食品添加物業者較缺乏自主管理知能,需藉教育訓練與輔導促其改善,顯示持續宣導與輔導之重要性。2. 為守護國人之食品安全,本署持續增修訂食品添加物相關法規使其完善,故需持續宣導並教育業者遵守相關規範,並藉由輔助工具協助業者完善自主管理能力。
預期成果 1. 以實地輔導的方式,調整並精進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販賣業者法規管理程序表單範本模組,協助食品添加物業者完善程序管理文件。2. 將修正後之模組範本公開於本署官網供業者自行下載,進而提升自主管理知能。3. 透過辦理「食品添加物法規研習會」,幫助業者更了解法規,並配合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手冊,隨時提供專業建議。4. 藉由設置食品添加物自主管理諮詢專線1線,即時解決業者問題,並透過蒐集並分類業者相關問題,建立Q&A資料1份, 作為本署未來教育宣導之方向。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1123.85 千元(經常門: 1123.85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1123.85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黃煜夫 電話:02-2787-7339
期中應辦理事項 1.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2. 至少完成輔導20家業者,並提出針對不同業別之模組修改原則。3. 繳交並彙整「每月輔導案件進度」及「管理模組的回饋意見」。 4. 依期中報告繳交前應完成工作項目表內容。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