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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食品添加物標準增修訂之評估

計畫分支 食品安全智慧先導防制科研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0-FDA-F-113-000314
計畫中文名稱 食品添加物標準增修訂之評估
計畫摘要 有鑑於國人對於食品添加物之安全愈加重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明訂,食品添加物標準之訂定,必須依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需依據國人膳食習慣進行風險評估,制定可維護國人飲食安全之使用規範,以避免食品業者誤用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107年迄今共發布單水硫酸亞鐵、乳酮糖、檸檬酸二氫鈉、食用修飾澱粉、一氧化二氮、羅漢果醣苷萃取物等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規範。國際間仍持續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為持續關注國際間最新管理趨勢,亟需暸解國際食品添加物標準調整之緣由、評估依據及標準內容之調整內容,並進行相應之評估,以做為我國食品添加物管理規範精進之依據。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 完成食品添加物安全性評估,依據評估報告提出之建議,作為食品添加物管理之決策依據與規範檢討之參考:(一) 辦理本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表」申請案件審查及評估,以及因應輿情或其他需求主動蒐集之品項等,共計至少5件(含),並應符合本署所提審查格式及各階段審查進度,包括撰寫審查報告、建議評估品項之相關管理規範草案及其他相關庶務作業。(二) 審查時限為60日,報告內容應包含「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表」各項審查資料之摘要、審查結果及參考文獻等。評估後如有攝食限制,建議攝食限量數值及理由說明,或其相關警語,以及有其他相關助益之參考文獻與其他國家管理或評估資料,亦應一併摘要列入報告。二、 申請案件之資料建檔其他庶務性工作,需定期提供「每月審查案件進度」及「每季結案案件之結案情況」報表。三、 研擬「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作業指引」草案1份,對業者申請食品添加物標準增修訂應備文件、國人膳食風險評估等作業,提出說明。四、 召開專家或溝通說明會議至少2次,針對計畫執行內容進行討論,蒐集專家建議,俾使成果更為完善。五、 彙整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六、 針對食品原料相關輿情或重大事件,蒐集相關安全性評估資訊,提供本署參考。七、 計畫管考作業與成效評估及其他配合事項:(一) 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經費來源屬新興政策額度綱要計畫者,須說明產業效益)。(二) 執行內容包含辦理各項會議活動者,應於期中、期末提供解析度足以製作簡報使用之照片檔案(jpg或png格式),並提供簡要說明,圖像內容應可辨別為計畫執行產出(如:活動場地具有計畫名稱布條),另為確保身心障礙者充分表達意見之自由,於舉辦會議及活動時於報名資訊確認參與者需求,如有必要應於經費、人力可負擔下運用地方政府資源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如屬非公開會議,依本署個別計畫需求及尊重出席人士意願辦理。
擬解決之問題 國際間仍持續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為持續關注國際間最新管理趨勢,亟需暸解國際食品添加物標準調整之緣由、評估依據及標準內容之調整內容,並進行相應之評估,以做為我國食品添加物管理規範精進之依據。
預期成果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修正評估、輿情回應,以及精進食品添加物標準修正申請作業,進行食品添加物之修正案件評估、食品添加物相關輿情研析,以及品添加物標準修正申請作業指引之研擬。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1296.75 千元(經常門: 1296.75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1296.75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朱芷萱 電話:02-2787-7315
期中應辦理事項 1. 辦理本署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修正案件審查評估,以及因應輿情或其他需求主動蒐集之品項等,至少2件(含)。2. 召開專家或溝通說明會議至少1次。3. 配合本署管考作業(如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登錄及其他本署要求事項),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