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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食品製造業者之分級管理與實務應用研析

計畫分支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9-FDA-F-113-000351
計畫中文名稱 食品製造業者之分級管理與實務應用研析
計畫摘要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章食品業者衛生管理,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辦理食品業者之類別與規模,惟食品類別眾多製程繁複,且業者規模大小差距頗大,如施以相同管理措施,恐業者難以遵循致管理不易。查非登系統登錄資料,製造業者資本額約有八成未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惟食品產值多為資本額3千萬以上業者貢獻,爰針對不同營運規模之業者施以不同強度的管理措施,實有其必要性。為使「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更貼近產業現況,並強化國內食品產業食安管理效益,106年提出分級管理模式建議方案,107~108年針對分級管理模式建議方案已規劃確認8個業別,但後續仍有其他業別及規模等影響因子尚待確認,109年擬透過本計畫針對「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持續訪視指定業別不同規模業者,並確認是否符合分級管理目的,提出建議修訂之管理模式內容。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 依據「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實地及問卷訪視指定業別、規模業者至少600家,其中實地訪視家數至少達60%。 二、 召開至少3次專家學者會議,針對「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就訪視前之問卷內容、業別、規模等相關調查事項,訪視中就所遇困難與初步調查結果,及訪視後確認結果、統計分析建議或本署指定等議題進行討論,以評估或調整草案內容或管理方式,並提出建議修訂方案。 三、 依本署指定議題,辦理座談會/說明會至少3場,出席業者累計至少200家,衛生機關溝通交流會議1場,並彙整分析出席者所提意見,納入前述草案內容之參循。 四、 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五、 其他經本署要求及管考作業配合事項: (一) 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 (二) 綱要計畫於當年度結案者須配合提供計畫期程內相關研究計畫之成果統計資料。 (三) 執行內容包含辦理各項會議活動者、應於期中、期末提供解析度足以製作簡報使用之照片,並提供簡要說明,圖像內容應可輕易辨別為計畫執行產出(如:活動場地具有計畫名稱布條、照片背景為相關主題之簡報畫面),並以公設場地為優先租借地點。 (四) 本計畫研究成果歸本署所有,各工作項目/交付項目所蒐集、處理之資料需於期末連同研究成果報告一併交付可供本署另行應用或轉移之格式,相關研究數據資料經本署同意後可供學術研究之用,如作為學術論文發表之研究材料,需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學術論文版面含誌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研究成果之相關運用如屬本署及廠商共同之創作,需明列本署機關名稱及參與人員。
擬解決之問題 依據非登系統資料顯示食品製造業者約有1萬6千家,其營業規模有稅籍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及工廠登記等,且產品風險、資本額、人力與規模差異甚大,倘以相同管理強度一致規範,恐致小型業者無法永續經營或大型業者管理強度不足之虞,爰透過本計畫研究,探討具體分級參數及分析建議分級方案公式適用性,並分析套用相關管理措施後之影響程度,以提出未來分級管理之政策建議及因應方案。
預期成果 產出「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規範研析」決策建議草案,以提供未來政府針對食品製造業者訂定分級管理規定之參考。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6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廖慧琳 電話:02-27877353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至少召開一次專家學者討論會議。 3.依「我國食品製造業者分級管理模式」草案,進行產業實地訪視及問卷調查共計200家以上,其中實地訪視至少80家。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