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8-FDA-F-114-000362 |
計畫中文名稱 |
食品容器具業者管理精進與研析 |
計畫摘要 |
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及包裝等產品,因與食品直接或間接接觸,其安全性不容忽視,故其製造加工、販售等業者皆列為食品業者,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規範。為促進該等業者瞭解及掌握食安法中法規規範之重點,且使執法單位可有效輔導業者遵行法規,並宣導大眾正確使用,本署前已推動相關計畫,持續透過多元方式溝通輔導,104至106年已輔導44家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 GHP)準則,其輔導分析結果應用於食品容器具GHP指引草案研擬。108年度持續以多元方式對民眾、業者及衛生人員溝通輔導,以達法規雙向溝通之目的,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並使民眾能正確且安心使用食品容器具。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透過多元管道,向社會大眾(包含民眾、業者、衛生單位人員等)傳遞食品容器具相關規範及正確使用食品容器具知識:
(一)以一般民眾為教育推廣對象,辦理塑膠、金屬等食品容器具知識傳遞活動,分別至少1場,分別達到總觸及規模60人次,並分析及檢討成效,並進行前後測認知率分析及滿意度調查,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報名資料或問卷調查選項須包含性別統計資料。
(二)針對塑膠類、金屬類食品容器具之相關業者,分別辦理2場次教育訓練或溝通說明會,每場至少3小時,每場至少30人次業者參與為原則,不足者應於當地或鄰近縣市加開場次補足。每場進行滿意度調查及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並應調查蒐集業者資本額或員工數、推估產品市佔率或推估年生產量等可反映業者規模之統計數據,並於報告中作一致性之呈現,如說明會非僅限業者參加,報名資料或問卷調查選項須包含參加者身分(例如:業者、消費者、衛生單位人員等)。
(三) 更新維運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完善線上學習機制:
1.並於確認線上學習機制及塑膠宣導網站各項配套措施均可正常使用後,推廣衛生單位人員使用,此外,應統計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瀏覽人次(至少每季一次),並評估資訊服務之成效,另視技術層面可行性,於網頁增列瀏覽者身分(業者、民眾、行政機關人員等)之調查措施。
2.針對本署指定2類食品容器具常用材質,各完成風險溝通說帖或電子教材1份,以供置於恰當之對外溝通管道(包括塑膠容器宣導網站),供各界參酌應用;並應就本署針對廠商於期中報告呈現初稿所提修正意見,完成修正及完備對應之資料。
二、計畫成果於當年度至少寫成1篇可投稿之學術研究文章(國外期刊尤佳),需配合本署追蹤後續撰擬及投稿進度,並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發表(文章版面含致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及被引用情形。
三、調查、彙整並分析市售食品容器具產品衛生安全背景資訊,並就過去本署執行相關計畫成果,回顧分析國內食品容器具產業之概況,並蒐集、彙整國際間食品容器具相關資訊,協助本署精進食品容器具管理能力,包含下列事項及附件列示所有工作項目:
(一)彙整、調查並分析國內食品容器具產業之概況:
1.調查、彙整並分析市售含植物纖維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之衛生安全背景資訊,調查之產品數至少50件植物纖維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其中至少25件之食品接觸面應為混有塑膠之植物纖維材質,其餘調查項目及執行方式、於期中及期末報告應提供資料等完整需求內容如附件第1點所列。
2.彙整並分析過去於相關計畫輔導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符合GHP準則之狀況及其產業資料,並以圖表形式呈現,針對塑膠類及金屬類2類業者之分析資料,應架構相同但各別處理,指定分析內容及規劃辦理期程、於期中及期末報告應提供資料等完整需求內容如附件第2、3點所列。
(二) 蒐集並彙整國際間發表或提出之食品容器具中可能潛在風險物質相關管理規範資料及輿情內容:
1.蒐集40項食品容器具中可能潛在風險物質國際間之管理規範資料,本計畫所蒐集之各類資訊,均應加以備註提供出處或來源(網址、文獻、期刊或其他),就本署歷年相關委辦計畫(含本計畫)蒐集之共計100項潛在風險物質資料彙整分析,並以圖表形式呈現,指定蒐集彙整內容及規劃辦理期程、於期中及期末報告應提供資料等完整需求內容如附件第4點所列。
2.蒐集、彙整107-108年間,國際間針對食品容器具產品之相關輿情,其內容至少須包含案件發生國家、年月、產品描述、不符合原因、可能危害及該國後續處理方式等事項,於期中及期末報告應提供資料等完整需求內容如附件第5點所列。
四、彙整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五、計畫管考與成效評估作業及其他配合事項:
(一)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產出可投稿論文者須適時提供發表及被引用情形)。
(二)綱要計畫於當年度結案者須配合提供計畫期程內相關研究計畫之成果統計資料。(如: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於108年度結案,105-108年為執行期程)
(三)執行內容包含辦理各項會議活動者,應於期中、期末提供解析度足以製作簡報使用之照片檔案(jpg或png格式),並提供簡要說明,圖像內容應可辨別為計畫執行產出(如:活動場地具有計畫名稱布條)。 |
擬解決之問題 |
1.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繁多,有待強化食品容器具相關業者與衛生單位之法規認知度一致性。
2.民眾不當使用食品容器具或因對食品容器具認知不足,易隨輿論對而相關產品產生疑慮。 |
預期成果 |
1.藉由說明會之舉辦,提升業者法規認知度,並能促進政府與業界間之交流及溝通;並透過完善電子資源,讓各界能自由安排時間瞭解食品容器具相關規範及知識。
2.藉由知識傳遞活動之舉辦,讓消費者有食品容器具之基本概念,進而降低因輿論而對食品容器具相關產品之疑慮。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238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238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13款(適用學術及非營利組織,可於審查後要求廠商修改計畫書),暫不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或整合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食品組 姓名:吳思嫺 電話:02-2787-7368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完成各場民眾知識傳遞活動及業者訓練活動之規劃,辦理塑膠、金屬食品容器具業者教育訓練或溝通說明會各1場。
3.完成40項食品容器具風險物質之擇定,並完成彙整100件風險物質資料及國際輿情資料之架構及示例內容初稿。
4.完成50件市售含植物纖維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之調查檢測規劃,並至少完成10件產品(含1件應調查植物纖維及塑膠含量比例者)之結果呈現初稿。
5.完成彙整並分析過去輔導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包括塑膠類及金屬類)符合GHP準則狀況及產業資料初稿。
6.完成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維運進度報告1份及風險溝通說帖初稿1份。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