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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輸入食品管理法規與國際諮商跨領域整合精進

計畫分支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6-FDA-F-113-000323
計畫中文名稱 輸入食品管理法規與國際諮商跨領域整合精進
計畫摘要 為強化我國輸入食品管理法規研訂之國際規範合致與妥適性,以及我國輸入食品管理對外諮商能力,促進跨食品管理及法律科際能力建構及跨領域溝通,並提供本署食品管理規劃及國際諮商之法律諮詢,本署公開徵求計畫,據以建構輸入食品安全管理、國際貿易與法律等跨領域專業環境與多元意見交流與能力建構機制。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1. 針對6項我國輸入食品管理相關法規與措施,包括風險評估、市場進入審查、邊境查驗措施、審查或查驗規費等,進行WTO協定(如SPS或TBT協定)與區域經濟整合協議(例如TPP、RCEP等)國際規範符合性之法律研析,並轉譯為學術成果發表及提供政策建議: (1) 研究成果至少發表6篇研討會論文或投稿之期刊論文,投稿或發表前須經本署審核。 (2) 完成專題報告6份,內容須包含食品管理法律研析結果及政策建議參考。 (3) 依本署要求針對我國重要之食品貿易國家(例如美國、歐盟、日本等)之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或管理措施,並提供本署有關輸入食品管理或貿易諮商之法律研析與評論建議服務2件以上。 (4) 對本署規劃或實施之輸入食品管理法規措,提供WTO等國際規範合致性與妥適性研析,提供建議以作為決策依據。 2. 食品安全與貿易法規訓練及宣導: (1) 針對上述法律研析以及基礎WTO規範與區域經濟整合協定中,有關食品安理措施之規定,設計成課程議題及內容,對本署人員或其他單位食品安全及經貿諮商業務人員,進行課程講授,辦理6場,每場2小時,並進行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另彙整完整電子教材並且對外發表以及供置於本署網站。 (2) 前述課程應製作數位電子教材,以供置於本署網站或其他公開平台。 (3) 邀請法律、食品等專業領域人士,蒐集我國特定食品議題及國際規範措施,辦理跨科際領域座談會2場,進行意見交流及政策溝通,每場次座談會之實際時數應達2小時,參與人數應達50人,並鼓勵學術機構於會中發表學術論文,會後以問卷調查及會議紀錄等方式呈現辦理成效,座談會討論內容應摘要發表於刊物或網路。 (4) 於社群網站建置食品安全與法律資訊相關傳播平台,如有既有資源則進行維護及更新,藉此提供社會大眾最新食品安全與法律之資訊及知識,包括本計畫之相關發表及教材等資訊,並統計專頁瀏覽人次或點擊率(至少每季一次)等可表達關注程度之數據,以評估資訊服務之成效。 3. 培育跨領域之經貿諮商暨食品安全管理人才,並提供相關資訊供外界參考: (1) 成立食品安全與法律跨科際專業團隊,需完成一份我國跨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專業人士培訓成果報告,需含參與跨領域食品管理學習及研究之學生與專業人士及學者參與或執行相關課程學習、講授、研究、發表等,報告內容需含培訓對象,方法及成果等。 (2) 配合本署需求,由此食品安全與法律跨科際專業團隊人員,或推薦專家,出席本署辦理或參加之食品安全管理活動(演講、研討會、座談會、說明會等)擔任講師、諮詢顧問或提供本署法律建議。 4. 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5. 其他經本署要求之配合事項,至少包含以下事項: (1)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 (2)需配合本署追蹤該年度辦理情形後續成效,並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
擬解決之問題 培訓與充實我國食品管理、經貿諮商與爭端解決人才,另透過跨食品管理以及法律科際領域之研究交流,降低跨領域隔閡,促進溝通以提升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及對外諮商能力。
預期成果 1.研析我國與國際間食品管理法規措施與國際規範之符合性,避免不必要之食品貿易障礙及促進我國輸入食品管理規範與國際規範調和,同時培育國內食品、經貿談判及法律跨領域之專業人員。 2.透過辦理食品安全與法律跨科際專業團隊,提供現今食品議題於法律及貿易等層面之研究及學習,相關資訊開放於社會大眾,提供跨領域溝通交流及達到提升各界共識之效果。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29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29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或整合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鐘婕瑀 電話:02-27877325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完成2項我國輸入食品管理相關法規與措施,進行符合國際規範之法律分析研究,完成之專題報告應收錄於期中報告。 2.至少召開1場次跨科際領域座談會。 3.至少發布5個食品安全相關資訊於網路專頁或本署專區。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