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6-FDA-F-113-000316 |
計畫中文名稱 |
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管理規範研究 |
計畫摘要 |
我國塑膠工業發達,國人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具及包裝亦相當普及,鑒於國內外不斷有新興之塑膠加工或合成技術被開發,現有之衛生標準規範內容,恐無法涵蓋所有類型之產品;目前針對塑膠類製程中所使用之原料、添加物或塗料等,我國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6條之規定,要求業者自主管理及舉證,尚缺乏明確之管理規範,有重新評估修正我國管理標準之必要。
各先進國家對於塑膠類食品接觸物質、原料及物件之管理架構、檢測條件等均有所不同,故須先整體蒐集後綜整評估,始能提出適合我國管理條件之修正建議。惟鑒於塑膠之製造加工及原材料安全性等均屬特殊專業領域範疇,有必要透過委託辦理計畫進行專業性之整體研究,透過新興塑膠材質資訊之蒐集,協助了解國內外最新管理及研究現況,以及未來在材料科學上之演進等,針對特定材質及其特定污染物質之含量加以評估,以了解其實際使用風險,並據以研提管理標準之建議,作為管理政策之參考。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1.透過以下執行項目,提出我國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管理規範之建議修正草案:
(1)國際間之管理現況研析
I.蒐集各國有關塑膠類食品接觸物質、原料及物件之最新管理規範,至少包括歐盟EFSA、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並分別以專章進行詳細說明(包括管理架構、管理原則及規範內容等,應提供中/英(日)文對照之翻譯版本)。
II.蒐集國內外用於食品接觸物質、原料及物件之新興塑膠原料及添加物等之資訊,包括其於國際及各先進國家之管理現況、管制標準、主要用途及其安全性評估資訊,以作為評估是否新增納入管理標準之參考。
(2)我國管理政策之規劃及研擬(針對本研究研析成果,綜整研提我國管理標準之建議,包括以下內容):
I.塑膠食品接觸材質之管理通則性標準及各類塑膠材質之管理標準建議草案。
II.上開標準建議草案,需考量新舊標準銜接之配套及可行性,且應先行提送本署確認。
III.召開1次專家學者會議,以就本計畫所研提之建議草案進行研商及諮詢。
2.提供有關塑膠類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使用或安全性疑義之風險溝通諮詢服務(由本署主動提出,或自行依社會關切動向及輿情提出建議,經本署同意),諮詢服務提供之方式,應依要求使用書面方式回應,並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書函等方式提供,至少10件。
3.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本計畫所蒐集之各類資訊,均應加以備註提供出處或來源(網址、文獻、期刊或其他)。
4.其他經本署要求之配合事項,至少包含以下事項:
(1)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
(2)需配合本署追蹤該年度相關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 |
擬解決之問題 |
各國塑膠類食品接觸物質、原料及物件之管理規範及管理現況資料尚待蒐集,對於塑膠製程所使用之原料、添加物或塗料等風險資訊亦有缺乏。我國現行衛生標準管理架構尚欠完整及明確,亟待修正。 |
預期成果 |
1.透過國內外管理資訊之蒐集及彙整,以整體了解各國之管理現況,作為研擬管理政策之參考。
2.透過系統性蒐集資料及研析,提出我國管理對策之改進方案及管理標準之建議修正草案。
3.透過專業之諮詢服務管道,適時協助本署回應有關塑膠食品容器具之相關議題或輿情,並提供風險溝通之資料。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3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300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下放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食品組 姓名:許雅真 電話:02-27877317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完成60%國際間管理現況研析之資料蒐集彙整工作。
2.提出我國管理政策之規劃及研擬之初步架構。
3.完成4件風險溝通諮詢服務(本署委託或自行提出)。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