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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動物產品殘留農用藥物調查及評估

計畫分支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6-FDA-F-113-000314
計畫中文名稱 動物產品殘留農用藥物調查及評估
計畫摘要 禽、畜動物於飼養過程中,可能藉由牧草、飼料或環境中之水、土壤等,間接食入或接觸殘留之農藥,為瞭解該類藥物於禽、畜體內之殘留情形,以供建立動物產品殘留農藥合理管制標準之背景資料,本計畫抽驗市售動物性產品以了解其農藥殘留情形;另綜整並參考最新國際標準(CODEX)訂定之動物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標準,依國人攝食習慣評估建議我國適當管制標準,以提升與國際接軌之程度,並確保農畜產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1.依本署預告「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或國際間認可檢驗方法,採樣市售禽畜水產品至少200件並進行檢驗至少122種農藥,彙整相關檢驗結果。 2.分析最新CODEX訂定動物性產品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與我國標準之差異,輔以參考市售禽畜水產品殘留農藥之檢驗結果,提出本計畫優先審查評估之農藥至少20種。 3.進行動物產品殘留農用藥物之容許量審查,審查項目至少包括:藥物理化特性、毒理(如口服急性毒性、亞慢毒性、長期餵食與致腫瘤性、後代繁殖毒性、岀生前發育毒性、致變異性等相關慢性毒性試驗)、殘留試驗、餵飼試驗、殘留量分析方法、國內及其他各國准用情形及訂定之容許量等。 4.提出安全性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各項審查資料之摘要、審查結果、短期及長期膳食攝入量評估、評估後建議之殘留容許量數值及理由說明,如有其他相關助益之參考文獻、先進國家評估資料,及涉及國際間關切之相關議題,亦應一併摘要列入報告。 5.前述禽畜水產品之檢驗為次要工作項目(佔20%),其餘項目皆屬主要工作項目(佔80%)。 6.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動物產品殘留農用藥物調查及評估報告1份。 7.其他經本署要求之配合事項,至少包含以下事項: (1)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 (2)需配合本署追蹤該年度相關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
擬解決之問題 國內尚缺乏動物產品中殘留農藥監測資料,且為提升與國際接軌之程度,健全我國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管制標準。
預期成果 調查國內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情形,透過專業評估提出建議草案,以供研訂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確保國人健康。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3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30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汪佳穎 電話:02-27877314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分析CODEX動物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標準與我國之差異。 2.抽樣及分析至少50件動物產品之殘留農藥。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