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6-FDA-F-113-000313 |
計畫中文名稱 |
麵粉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研究 |
計畫摘要 |
目前國際間對於麵粉中使用之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使用規定不盡相同,有鑑於國人對於食品添加物相關議題極為關注,而麵粉亦為烘焙食品或多種產品之原料,爰辦理本計畫以了解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必要性,並評估國人攝食風險,以作為後續管理政策之參考。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1.辦理下列事項,以綜合評估禁止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可行性,並提出管理建議:
(1) 調查研究並彙整國際間至少包括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美國、歐盟、日本、紐澳及中國大陸對於麵粉改良劑之使用規範,包括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相關規定,並與我國規範比較,同時蒐集此兩成分之安全性文獻資料。重要引用資訊應另完整(至少包括引用之章節)收錄於報告中。
(2) 調查食用麵粉中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使用目的與添加情形:調查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目的、原理,並評估製程之必要性及是否有替代物可供選用。另應調查麵粉生產端及使用端之使用情況,生產端至少調查國內3家大型麵粉製造商或進口商之狀況;使用端至少調查國內市售麵粉及麵粉製品(應包括如麵糰、麵條、麵皮等代表類型)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情況。
(3) 分析市售麵粉及麵粉製品中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含量,共計200件。抽樣計畫(包括規劃之抽樣種類及數量、地區及分配件數,以及規劃理由說明等),應於投標計畫書中敘明,並於專家會議討論,經本署同意後始可進行樣品採集。每一批次之抽驗樣品,須於3個月內完成檢驗分析,並出具分析品管檢驗報告。
(4) 評估國人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膳食暴露量及攝食風險,並提出風險溝通說帖及Q&A(中英文版各1份)。
(5) 召開專家會議至少2場及業者溝通說明會議至少3場(北、中、南各1場),就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議題進行討論及意見蒐集。
(6)前述麵粉及其製品之檢驗分析為次要工作項目(佔20%),其餘項目皆屬主要工作項目(佔80%)。
2. 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3. 其他經本署要求之配合事項,至少包含以下事項:
(1) 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
(2) 需配合本署追蹤該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 |
擬解決之問題 |
國人對於食品添加物相關議題極為關注,了解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及其限制禁用之可行性,有其必要。 |
預期成果 |
了解國際間對於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相關資訊,以及國人攝食風險,並提出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管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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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4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400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食品組 姓名:王姿以 電話:02-27877319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彙整完成國際間麵粉使用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使用規定及安全性資料。
2.完成食用麵粉中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之使用情形調查。
3.至少完成80件樣品之採樣分析。
4.召開1場專家會議。
各項進度是否達成,由機關認定。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