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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TFDA人才培育學苑-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訓練卓越中心與教育推廣計畫

計畫分支 健康醫藥生技前瞻發展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6-FDA-D-113-000461
計畫中文名稱 TFDA人才培育學苑-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訓練卓越中心與教育推廣計畫
計畫摘要 配合亞太經濟合作(APEC)法規指導委員會(RHSC)以法規科學訓練促進區域法規協和之倡議及我國與日本共同主導之「APEC 2020推動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路徑圖」,委託學術或法人機構依RHSC核定課綱及2016年先期研討會成果辦理「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卓越中心」相關業務,包括出席RHSC會議討論「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卓越中心」的建立及營運、參考先期研討會回饋意見以修訂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訓練教材、辦理2017年APEC訓練活動及協助本署執行「APEC 2020推動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路徑圖」等相關工作。此外,針對我國審查人員及送審人員辦理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教育訓練,以落實教育推廣。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1.出席APEC 2017 SOM1及SOM3於越南召開的RHSC會議各1人次,天數各4天,報告2016年先期研討會成果、2017年訓練活動規劃及卓越中心中長期營運規劃,並接受RHSC評鑑先期研討會成果及長期提供APEC會員國相關法規科學訓練的準備。 3.辦理1場為期2至3天的2017年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訓練活動,邀請國內外專家參與授課,並針對我國審查人員及送審人員的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辦理1場教育訓練,提供前後測認知率分析及學員回饋意見。至少需邀請10位國際專家,名單須由本署同意。4.協助本署辦理「APEC 2020推動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路徑圖」相關工作,如RHSC會議路徑圖工作報告或路徑圖績效指標評估等。 5.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 https://www.grb.gov.tw/)登錄及填報。 6. 需進行性別分析及差異評估。 本案屬跨領域計畫(醫藥及法律專業領域),符合編列博士後研究員(專任)費用之研究重點項目包括出席APEC RHSC會議報告卓越中心成果並接受相關評鑑、規劃2017年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訓練活動及協助本署辦理「APEC 2020推動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路徑圖」相關工作。
擬解決之問題 APEC會員國尚未落實一致的優良審查規範及優良送審規範,無法確保創新醫療產品及時上市嘉惠民眾健康,也缺少會員國間足夠的互信及法規接軌。藉由爭取於我國建立APEC優良查驗登記法規科學訓練卓越中心,提升APEC會員國衛生主管機關落實優良審查規範及業者落實優良送審規範,加速創新醫療產品上市,提升我國的法規國際交流及能見度,並促進APEC會員國的法規接軌。
預期成果 1.促成我國機構就「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訓練卓越中心」的建立及營運持續參與APEC RHSC會議,與APEC建立合作關係1件。 2.產出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卓越中心訓練標準教材1套。 3.辦理1場2017年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法規科學訓練活動,完成訓練APEC會員國學員人數至少達60人,彙整訓練內容摘要、前後測認知率分析、學員回饋意見及年度課程提升方案於期末報告。 4.辦理1場針對我國審查人員及送審人員的優良查驗登記管理教育訓練,參訓學員人數至少達100人,彙整訓練內容摘要、前後測認知率分析及學員回饋意見於期末報告,藉由教育推廣提升我國優良查驗登記管理的落實度。 5. 產出我國於APEC推動「APEC 2020推動優良查驗登記管理路徑圖」之成效評估報告1份,內容應包括卓越中心訓練重點微調方案,彙整於期末報告,以利提升APEC區域優良審查規範及優良送審規範的落實度,並促進區域的法規接軌。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5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50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或整合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藥品組 姓名:林賢一 電話:(02)2787-7419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於出席APEC 2017 SOM1 RHSC會議後一個月內繳交出席會議報告,內容應包含於RHSC會議報告2016年先期研討會成果、2017年訓練活動規劃、卓越中心中長期營運規劃及RHSC的回饋意見。 2.繳交「APEC優良查驗登記管理卓越中心」訓練教材細部資料1份。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