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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提升藥品GMP/GDP管理制度達國際PIC/S標準之研究

計畫分支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6-FDA-B-113-000133
計畫中文名稱 提升藥品GMP/GDP管理制度達國際PIC/S標準之研究
計畫摘要 為確保藥品於生命週期中之品質,避免藥品儲存及運銷過程中發生危及藥品品質之情形,許多國家已立法實施藥品GDP,本署亦參照PIC/S公布之GDP規範公告我國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並於10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GDP,爰委託專家機構持續辦理GDP規範推動工作,以期健全我國與國際接軌之GMP/GDP管理制度,確保藥品品質與安全性。 另,本研究針對藥品儲存運銷相關業者進行全面性GDP輔導性訪查,以協助業者於GDP制度全面實施前,提升其品質管理系統及軟硬體設施。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 翻譯GDP之相關文獻、技術文件、Q&A或協助翻譯及回覆國際發布之GDP規範草案(含法規條文之比對及彙整)的修訂意見6份。 (二)翻譯EU公布之原料藥GDP條文,作為公布給業者之參考。 (三) 辦理業者藥品GDP輔導性訪查至少50場次。 1.輔導對象:國內藥品儲存、運銷相關業者、未持有藥品許可證之販賣業藥商。 2.專家小組條件:具備藥品GDP相關經驗或專長之專家。 3.輔導標準: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三部:運銷)。 4.執行方式: (1)由藥品GDP相關專家組成之輔導訪查小組,實地到廠依據藥品GDP規範進行相關指導與建議,於總結會議時提出觀察報告。 (2)每案均需於輔導結束2星期內寄送輔導報告予受輔導廠商,廠商依據報告內容,對於輔導小組所提建議內容進行改善。 (3)改善情形以書審方式回覆,需要時實地進行複查。 (四)舉辦藥品GDP研習營2場(每場至少6小時)(每場次執行認知率分析) 1.參加對象:藥品儲存、運銷相關業者、未持有藥品許可證之販賣業藥商。 2.執行方式:依據101-105年輔導訪查業者常見缺失,規劃相關研討會議題,邀請國內相關專家,講解其技術及精神,搭配實際操作演練,使參與學員更了解議題之內容及精神。 3.課程結束後,彙整相關成果供予學員以為參考資料。 4.最遲須於開課前2個月提出詳細課程內容、師資履歷等,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 (五)舉辦藥品GDP相關主題論壇或業者說明會至少4主題,各2場(每場3小時),場地應能容納500人以上,且需經本署同意(每場次執行認知率分析)。 1.參加對象: 國內藥品儲存、運銷相關業者、未持有藥品許可證之販賣業藥商。 2.透過邀請具有GDP專業知識之講師,對於國內藥品運銷及儲存相關業者進行主題性論壇講座,分享相關知識及經驗。 3.最遲須於開課前2個月提出詳細課程內容、師資履歷等,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 (六)舉辦GDP專家共識會議至少2場(每場3小時)。 (七)GDP查核訓練至少3場(每場至少6小時)。 1.課程內容包括PIC/S GDP查核或其他國家之GDP管理規範等相關課程講解。 2.訓練對象為藥品GMP/GDP稽查員。 3.最遲須於開課前2個月提出詳細課程內容、師資履歷等,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 4.各項課程結束後,須執行學習效果之評估與考核,並做成評估紀錄。 5.將課程內容製作成教育訓練教材。 (八)說明會、主題論壇、技術研討會及訓練課程需申請「藥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認證」;所有活動需拍照與錄影,並製作成光碟。 (九)彙整本署GDP輔導性訪查資料,建置GDP業者資料庫。 (十)辦理國內藥品GMP/GDP管理制度教材,內容應包含: 1.教材影片1套。(長度3分鐘以上) 2.教學圖片5款。 3.印製教材手冊、摺頁等10款。
擬解決之問題 為確保藥品於生命週期中之品質,避免藥品儲存及運銷過程中發生危及藥品品質之情形,許多國家已立法實施藥品GDP,本署亦參照PIC/S公布之GDP規範公告我國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並於105年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GDP,爰委託專家機構持續辦理GDP規範推動工作,以期健全我國與國際接軌之GMP/GDP管理制度,確保藥品品質與安全性。
預期成果 1.辦理業者藥品GDP輔導性訪查至少50場次。 2.舉辦藥品GDP相關主題論壇或業者說明會。 3.辦理國內藥品GMP/GDP管理制度宣導。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45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45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監管組 姓名:陳建佑 電話:02-27877174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辦理業者藥品GDP輔導性訪查至少20廠次。 2.舉辦藥品GDP技術研討會1場(每場至少6小時)。 3.舉辦藥品GDP相關主題論壇或業者說明會至少1場(每場3小時)。 4.GDP查核訓練至少1場(每場至少6小時)。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