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3>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5-FDA-F-113-000312 |
計畫中文名稱 |
食品使用原料之食用安全性評估 |
計畫摘要 |
非傳統性食品原料需經由審慎之安全評估,確定其食用安全性後,始可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為提升「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申請案件辦理效率及行政資源有效利用,爰辦理本計畫。除受理業者申請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案件,另視本署因應輿情或其他需求主動蒐集、評估食品原料之安全性作業,執行該指引申請案件至少40項。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1.辦理本署「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申請流程作業(包含業者申請之「判定是否為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問卷」審查、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及本署因應輿情或其他需求主動蒐集之品項等,共計至少40件(含),並應符合本署所提審查格式及各階段審查進度,包括撰寫審查說明及建議增列於「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之草案及其他相關庶務作業。
2.執行相關程序時限及內容如下:
(1)審查判定是否為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問卷:審查時限為30日,內容應包含人類食用歷史、使用範圍、使用攝食量、使用用途、資料的可信度、整體考量、審查結論、問卷內容綜合評估及審查意見重點摘要,如有其他相關助益之參考文獻及其他國家管理或評估資料,亦應一併摘要列入報告。
(2)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審查時限為60日,報告內容應包含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書各項審查資料之摘要、審查結果及參考文獻等。評估後如有攝食限制,建議攝食限量數值及理由說明,或其相關警語,以及有其他相關助益之參考文獻與其他國家管理或評估資料,亦應一併摘要列入報告。
3.辦理申請案件之資料建檔、業者諮詢服務及其他庶務性工作。
4.定期提供「每月審查案件進度」及「每季結案案件之結案情況」報表。
5.檢討「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如有必要應召開專家會議,討論該指引之內容。
6.其他經本署要求之配合事項。 |
擬解決之問題 |
透過本計畫風險評估的程序,收集相關的毒理資料,以評估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安全性,並制定出可保障民眾安全之政策,協助業者避免誤用、製售非屬食品管理或安全性不明的食品。 |
預期成果 |
建立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制度,並針對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審查管理提出適切之建議,提供衛生單位參考,業者研發新興產品之依據,民眾對食品安全之了解有所助益。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3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或整合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食品組 姓名:何雅嵐 電話:02-27877379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至少完成計畫案件12件。
繳交並彙整「每月審查案件進度」及「每季結案案件之結案情況」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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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