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3>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4-FDA-F-113-000151 |
計畫中文名稱 |
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衛生安全查核策略 |
計畫摘要 |
為落實需辦理食品查驗登記之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等食品業者自主管理,提升食品工廠之管理水準,衛生機關必須從食品工廠之製造生產過程及所實施之相關規範,實地查核是否確實執行及符合各項法規。藉由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現場查核,以提升食品工廠之管理水準,維護消費者之飲食安全及消費權益。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健康食品工廠查核
1. 依據歷年健康食品查廠成果,篩選出新領證、未查核及不符合率較高等高風險製造工廠與產品清單,作為本年度查核重點。
2.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健康食品工廠良好作業規範」及「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規劃並與各縣市衛生於人員一同辦理至少35家健康食品產品之工廠實地查核,並依本署所訂查核結果格式登打查核結果報告電子檔。
3. 依前述工廠查核之結果,作成分析統計報告,以作為健康食品管理政策之參採。
4. 不定期查核: 視需要,委辦單位配合本署執行機動性查核。
5. 統計分析:執行之健康食品工廠實地查核結果做成分析報告,以作為健康食品管理政策制定之參考。
6. 提交「健康食品工廠查核手冊」,內容至少包含查核前行政作業、查核流程、查核注意事項及查核使用相關表單等。
二、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查核
1. 依據歷年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廠成果,篩選出新領證、未查核及不符合率較高等高風險製造工廠與產品清單,作為本年度查核重點。
2. 依據「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規劃並與各縣市衛生於人員一同辦理至少65家健康食品產品之工廠實地查核,並依本署所訂查核結果格式登打查核結果報告電子檔。
3. 依前述工廠查核之結果,作成分析統計報告,以作為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管理政策之參採。
4. 不定期查核: 視需要,委辦單位配合本署執行機動性查核。
5. 統計分析:執行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實地查核結果做成分析報告,以作為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管理政策制定之參考。
6. 提交「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查核手冊」,內容至少包含查核前行政作業、查核流程、查核注意事項及查核使用相關表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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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解決之問題 |
1. 消費者對經查驗登記審查核可之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有所期待,若產品製造未符合相關法規標準,恐有安全上的風險,因此需從源頭的工廠進行查核監控與管理。
2. 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業廠商的自主管理待提升。
3. 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稽核人員之查核能力與共識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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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成果 |
(1) 協助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完成35家健康食品工廠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65家實地查核。
(2) 提升我國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業者的自主管理。
(3) 依健康食品及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查核之結果,作成分析統計報告,以作為食品工廠管理政策之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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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19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或整合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監管組 姓名:尤瀞萩 電話:(02)2787-7112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至少完成15家健康食品工廠實地查核。
2.至少完成25家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工廠實地查核。
3.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