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雜碎及牛內臟之定義為何?
| 發布日期:2010-07-23 | 更新日期:2013-04-09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一、 依據我國「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第三條規定,內臟係指家畜、家禽胸腔、腹腔及骨盆腔之臟器。
二、 衛生署分別於98年5月15日及99年4月20日召開會議邀集專家討論雜碎和內臟之定義。根據兩次會議決論,雜碎與內臟之定義如下:
1. 內臟(internal organ)係指腔室中之器官,包括
(1) 胸腔:心臟、肺臟。
(2) 腹腔:肝臟、大腸、小腸、脾臟、胃、腎臟、胰臟。
(3) 骨盆腔:膀胱、子宮。
2. 非內臟之雜碎:包括舌頭、食道、血管、睪丸、眼睛、牛鞭、橫隔膜、牛筋、牛 尾、牛蹄等。
3.雜碎(offal):包括上述「內臟」及「非內臟之雜碎」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