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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 發布日期:2025-12-30 | 維護日期:2025-12-30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徵才單位 區管理中心
標題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職稱 約僱助理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
(三)歡迎符合上述資格之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國內食品製造加工廠查核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二)督導及協調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食品工廠之稽查。
(三)食品製造加工廠海外查核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四)工廠查核業務與人員訓練之規劃及推動。
(五)協助外銷經加工食品(添加物)之英文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及自由銷售證明等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8,948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北區管理中心)
其他 (一)請於115年1月12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及郵遞區號地址,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專科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含專科,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工作相關證件影本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證件;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廖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或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8,948元)。
(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用期間5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廖小姐 02-2787-8368。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