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徵才

本署藥品組徵求副審查員1名-延長公告-徵才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7-04 | 更新日期:2024-07-04 發布單位:藥品組

徵才單位 藥品組
標題 本署藥品組徵求副審查員1名-延長公告-徵才結果公告
職稱 副審查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5個月)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藥學或醫學、生命科學、公共衛生或醫藥法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熟悉一般電腦文書簡報軟體操作。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英檢多益750分以上尤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具藥政管理、藥品臨床試驗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藥品、再生醫療製劑臨床試驗、BA/BE審查及相關法規研擬。
(二)協助辦理藥品臨床試驗報告審查及藥品GCP查核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ICH臨床試驗及BA/BE規範與其相關法規公告及修訂。
(四)協助辦理臨床試驗相關專案計畫研擬及推動。
(五)協助辦理個人自用、醫院及廠商專案進口業務。
(六)協助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7,936元),具藥師或律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6,240元,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F棟)
其他 (一)請於113年6月8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F棟6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謝伊汶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副審查員」(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5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謝小姐 (02)2787-8469。
徵才結果 正取:張容瑄;備取1:張文歆;備取2:何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