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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藥品組徵求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結果
| 發布日期:2024-07-04 | 更新日期:2024-07-04
發布單位:藥品組
徵才單位
藥品組
標題
本署藥品組徵求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結果
職稱
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藥學、醫藥科技、分子生物、化學、生命科學、醫藥法律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熟悉一般電腦操作、文書簡報軟體。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具公文寫作能力、藥政法規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六)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藥品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業務。
(二) 辦理藥品上市後變更及許可證展延審查相關業務。
(三) 辦理藥品查驗登記相關法規之研擬與推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其他
(一)請於113年6月25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黃淑萍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含可聯絡到之電話及e-mail)。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非必要)。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畢業者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碩士畢業者328薪點支給(約44,280元)。
(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八)聯絡人:黃淑萍小姐 (02)2787-7421。
徵才結果
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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