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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1名
| 發布日期:2024-05-21 | 更新日期:2024-06-24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徵才單位 區管理中心
標題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1名
職稱 聘用技術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溝通及協調能力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 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稽查抽驗相關業務。
(二) 辦理管制藥品稽查相關事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支給(約44,28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北區管理中心)
其他 (一) 請於113年6月4日前,以「郵寄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以直式橫書格式繕打,並請註明地址、可聯繫之電話及e-mail,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檢附駐外館處驗(公)證資料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自傳、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等,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 葉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 國家生技園區辦公室 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通知(如需退回投遞資料,請自備回郵信封)。
(三)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支給(約44,280元)。
(四) 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代理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 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聯絡人:葉小姐 02-27878403。

徵才結果 正取:阮暄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