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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藥品組徵求助理審查員3名-徵才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1-17 | 更新日期:2024-01-17 發布單位:藥品組

徵才單位 藥品組
標題 本署藥品組徵求助理審查員3名-徵才結果公告
職稱 助理審查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3名,備取6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藥學、醫藥科技、分子生物、化學、生命科學、醫藥法律、食品等相關系所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具藥師證照尤佳。
(二)熟悉一般電腦操作、文書簡報軟體。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英檢多益650分以上尤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具公文寫作能力、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六)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藥品安全監視、藥品品質監視、產品屬性判定及藥害救濟等相關業務之庶務工作。
(二) 協助辦理新藥以及生物藥品審查等相關業務之庶務工作。
(三) 協助辦理學名藥審查等相關業務之庶務工作。
(四) 協助辦理新藥法規科學、國際合作、藥政管理跨單位溝通協調及國血國用政策等相關業務之庶務工作。
(五) 協助辦理臨床試驗以及BA/BE審查等相關業務之庶務工作。
(六) 協助辦理藥事服務管理、藥品供應及推動藥品電子結構化仿單等相關業務之庶務工作。
(七) 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272薪點支給(約39,168元/月),倘具藥師執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得支領專業津貼6,240元,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F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其他 (一)請於112年12月15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莊婷婷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助理審查員」(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 (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3名,得增列候補名額6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272薪點支給(約39,168元/月),倘具藥師執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得支領專業津貼6,240元,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七)本職缺自113年1月2日起進用。
(八)聯絡人:莊婷婷小姐 (02)2787-8467。
徵才結果 正取:劉叡靜、楊佩琪、藍嘉儀;備取:張品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