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預告訂定「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
| 發布日期:2024-02-19 | 更新日期:2024-02-20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219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00642

附件:「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1

主旨:預告訂定「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109

()聯絡人:簡妤庭

()電話:2787-7463

()傳真:2653-2072

()電子郵件:imqtu@fda.gov.tw

預告訂定「限制西藥批發零售業將當事人個人資料國際傳輸至大陸地區」草案。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