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新聞

預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 發布日期:2021-10-13 | 更新日期:2021-10-13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Tifsan)

注脂肉食品之外觀,易造成消費者誤解為油脂天然均勻分布之原形肉產品,如「雪花牛肉」或「霜降牛肉」等,其內容物名稱除應依規定標示完整外,為加強注脂肉食品標示管理,以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爰將「注脂肉食品」納入「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新增之內容如下:
一、注脂肉食品之定義:指以畜肉為原料,經油脂或以油脂混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注入、調理過程製造之產品。
二、應標示之食品及食品業者:包裝注脂肉食品、販售散裝注脂肉食品之具稅籍登記食品販賣業者,以及販售注脂肉食品之直接供應飲食場所。
三、應標示方式:以中文於品名顯著標示「注脂」或等同字義說明,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或等同字義之醒語。
本預告草案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預定自1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預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