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新聞

食藥署檢出輸入化粧品原料含禁用色素 要求國內使用業者暫停販賣並下架
| 發布日期:2025-11-21 | 維護日期:2025-11-21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持續監控國際風險訊息,於11410月底截獲中國製化粧品使用到新加坡Campo Research( Campo Cosmetics) Pte. Ltd.公司生產疑似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原料事件,旋即於114日行文通知國內化粧品製造及輸入業者,要求全面檢視供應鏈原料來源,並加強自主管理。食藥署同步針對國內網路平台販售的疑似中國問題產品進行抽驗,於1117日確認「且初越桔清透卸妝膏(無花果味)(批號:B5A1431)(產地:中國)檢出禁用色素蘇丹4號(CI 261051.3 ppm,食藥署已立即要求網路平台全面下架問題產品,並將販售業者歐妮有限公司移請所轄衛生局裁處,並呼籲消費者停止使用問題產品。

食藥署另於1112日接獲綠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透過「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主動通報,其產品「專心護唇油-莓紅版」(批號: M25062702M25073001M25100701)疑檢出蘇丹4號(CI 26105),後經食藥署國家實驗室於1121日進一步檢驗確認檢出禁用色素。為掌握原料流向,食藥署1119日會同轄區衛生局赴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稽查,並當場查扣及封存該公司自新加坡輸入 Campo Research( Campo Cosmetics) Pte. Ltd. 製造之疑似問題紅色複方(Campo Siddha Vepuvillai Karushalai Yenai)原料5批,命業者不得再供應、移動或使用,食藥署國家實驗室於1120日確認其中3(批號2025-01-132025-02-182025-10-10)原料均檢出禁用色素:蘇丹4號(CI 26105)。

為嚴防問題產品擴散,食藥署已於1120日要求該公司提供購買原料之相關下游廠商14家業者資訊(詳附件),且要求下游業者須於48小時內完成清查並回報使用狀況,業者應強化自主管理,未經確認安全前,相關產品一律不得上架販售,食藥署將持續追蹤並依法嚴辦,以確保國內化粧品安全無虞。另為釐清是否尚有其他業者輸入新加坡Campo Research(Campo Cosmetics) 公司之問題原料,食藥署已於1118日函請財政部關務署提供相關輸入報關資料,以利進一步追查。

食藥署說明,蘇丹4號(CI 26105)為化粧品禁用色素,依法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違規者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依同法第22條,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不合規定產品依同法第16條至第18條,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並必須全面回收銷毀。

食藥署提醒民眾,如購買到有疑慮產品,應停止使用並向廠商辦理退換貨;如出現皮膚紅腫或搔癢等不適,應立即洽詢皮膚科醫師。消費者在選購化粧品時,建議選擇來源清楚、合法登錄之商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以降低使用風險。若使用化粧品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

食藥署檢出輸入化粧品原料含禁用色素 要求國內使用業者暫停販賣並下架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