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1414650號
依據:藥事法第48條。
公告事項:
一、含hydroxyprogesterone caproate (17-OHPC,一種合成的長效黃體酮)成分藥品經本部蒐集國內外相關資料,其臨床效益及風險再評估未通過,考量如下:
(一)根據流行病學研究發現於懷孕早期暴露於17-OHPC成分藥品,可能增加男性後代罹患癌症之風險,且臨床研究發現17-OHPC不具有預防早產之臨床效益。
(二)目前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已無核准17-OHPC成分藥品之藥證;歐盟經回顧研究,重新評估17-OHPC之風險與臨床效益,於113年6月決議暫停販售;日本於仿單「禁忌處」處刊載「禁用於孕婦或有懷孕可能性之女性」。
(三)國內仍有其他天然黃體素成分藥品(口服製劑、陰道塞劑和水性針劑)可代替。
二、請民眾及醫療院所於115年1月前更換其他藥品,本部預計於115年1月廢止該成分藥品許可證(共3張),清單如下:
(一)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確普榮注射液(衛署藥製字第 005995 號)」。
(二)臺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台裕"已醯羥化黃體素注射液(衛署藥製字第015908 號)」。
(三)一成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普寶胎注射液125毫克/毫升(衛署藥製字第02580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