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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4-11-12 | 更新日期:2024-11-12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修正規定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608175號
附件: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修正規定1份
 
主旨:修正「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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