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含藥玻尿酸皮下植入物技術基準」等3項醫療器材產品基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訂定「含藥玻尿酸皮下植入物技術基準」、「經皮穿刺塗藥冠狀動脈氣球導管臨床前測試基準」及「含藥創傷覆蓋材臨床前測試基準」等3項醫療器材產品基準如附件,以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