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503號 附件: 主旨: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
發文日期:10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503號 附件: 主旨: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
附件:
主旨: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廢止「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