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半年前生病,那時候醫院所開的藥沒有吃完,現在又生病了,是否可以不用看病,把剩下的藥拿來吃就可以了?又許多食品都有保存期限,藥品的保存期限會列在哪裡?藥品放在冰箱保存,是否就可以隔一段時間再拿來服用?藥品的外觀已經產生明顯變化,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解答]
不同藥品都有它特定的保存條件及保存期限,有可能放置過久的藥品會超過它的效期現,而產生變質,不建議沒吃完的藥品特地留下來,等下次生病時服用,很可能已經過期而不知道;另外藥品的保存期限及保存條件會列在它的包裝上,醫院拿到的藥物,常常已經沒有它的包裝,所以會看不到,凡有完整包裝,上面均會列有它的保存期限;由於不同藥品保存條件不一樣,並非放在冰箱中就保證它能保存較長久,且藥品外觀已經產生變化,就代表藥品已經變質,千萬不要再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