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運輸場站為民眾日常通勤往來頻繁之場所,餐飲業食品安全尤為重要,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公共運輸場站及周邊賣場附設餐飲業食品安全專案」,針對人潮密集之公共運輸場站及其周邊賣場附設餐飲業者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稽查,確保民眾於通勤與轉乘期間的飲食安全。
此次專案共稽查5家公共運輸場站及周邊賣場附設餐飲業者,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產品責任保險、食品業者應保存來源文件、逾有效日期食品、定型化契約、標示…等,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另,抽樣即食食品、飲料及原料…等共計11件,分別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漂白劑及防腐劑,結果均合格。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持續加強衛生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製作流程及環境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再次提醒民眾在選購餐飲時留意食品外觀、氣味及溫度保存情形,並選擇環境整潔、標示清楚之業者,確保食的衛生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