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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整合創新醫材領域諮詢服務精進計畫

計畫分支 新興生醫臨床試驗提升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0-FDA-B-113-000535
計畫中文名稱 整合創新醫材領域諮詢服務精進計畫
計畫摘要 隨著醫療科技的進展如一日千里,也相對為醫療器材產業帶來重大變革,有了新技術的引進、跨領域的創新,也轉變了醫療器材產業的樣貌,不論是既有的業者或是新進業者,都需要正確的法規指引與規範,因此為業者提供與時俱進的法規諮詢服務,更能強化醫材研發創新能量,促成具高價值的醫療科技產業。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 召開計畫啟始會議 1場(於簽約次日起 20 工作天內召開,如於109年決標,則履約期限自110年1月1日開始起算)。二、 結合跨部會生醫產業推動資源,推廣醫療器材諮詢服務。 (一) 辦理健康照護業者宣導說明會至少1場次。 (二) 配合特色生醫產業聚落,安排相關諮詢會議至少1場,必要時安排實地訪查輔導。(三) 針對國內產學聯盟,以生醫領域為主,辦理諮詢會議1場。 三、 協助國內生醫園區新創醫療器材法規諮詢輔導業務。 (一) 生醫園區服務範圍包含國家生技研究園區、新竹生醫園區、中部科學園區、南部科學園區,每月各園區至少輔導1案,諮詢方式可採電話、面洽、線上,並每月回報生醫園區諮詢案件數。 (二) 推薦合適案件申請專案諮詢輔導案件,每年至少2案。 (三) 安排生醫園區至少2場諮詢輔導服務宣導說明會。(四) 盤點各生醫園區醫療器材業者動態,含:產品類別、上市情形等。 四、規劃並執行諮詢輔導種子人員培訓課程 (一) 培訓對象為本署網頁公告之種子人員(含合格種子、儲備種子、進階法規專員),依據種子人員招募機制,適時招募新種子人員。 (二) 規劃學員訓練計畫及辦理課程: 1. 計畫內容須經本署同意,包含訓練課程大綱、目的、訓練方式、考評方式及學習成效評量等,並提出年度訓練計畫1份。2. 辦理種子人員教育訓練至少 2 場,且每場至少 6 小時以上,課程內容包含:交流座談會、輔導經驗分享、醫療器材法規、技術課程與本署最新管理規範。 3. 培訓課程結束後,需完成參訓者之學習成效評量及滿意度調查,並產出分析報告1 份。 (三) 編製並維護「醫療器材法規諮詢輔導種子人員」培訓交流資料,並將課程內容製作成符合本署數位學習網格式之影音教材1份。 (四) 辦理追蹤及考評制度,並提出種子人員服務成效分析報告1份: 1. 落實諮詢輔導種子人員考核制度,評核出符合考核資格學員名單,經本署審核評定通過後,將合格名單公告於本署網頁。 2. 維護並更新種子人員資料庫,供廠商洽詢。 3. 適時通知種子人員本署最新法規資訊,建立種子人員相互學習、經驗分享的機制。 4. 應定期追蹤進階法規專員接受演講、授課邀約情形,每季提報追蹤紀錄。 5. 定期追蹤種子人員執行諮詢輔導情形,並適時提供協助及改善建議,每季提報本署種子人員輔導處理情形及案件數之追蹤紀錄。
擬解決之問題 1. 因應醫療器材產業跨領域從業型態,亟需提供業者醫療器材法規諮詢服務。2. 培訓跨領域醫療器材法規與技術人才。3. 了解產學研各界研發醫療器材之現況與需求。
預期成果 1. 生醫園區諮詢服務案件累計至少48件。2. 培訓種子人員至少40名以上。3. 辦理生醫園區法規宣導說明會至少2場。4. 召開相關諮詢會議至少2場。5. 辦理種子課程2場。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2500 千元(經常門: 250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25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醫粧組 姓名:王淑慧 電話:02-2787-8077
期中應辦理事項 1.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2. 完成辦理種子課程1場。3. 辦理園區宣導會議1場。4. 完成諮詢會議1場。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