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所提減肥等使用之藥品,事先均需醫師視個人狀況評估才能開立處方,若是上述藥品係經過醫師診斷後所開立之藥品,建議可以找相同醫師經過診斷後所開方之藥品使用,且使用藥品時,宜注意包裝是否有許可證字號,屬於藥品正確的許可證字號應該有: [1] 衛署藥製字第○○○○○號。 [2] 衛署藥輸字第○○○○○號。 [3] 內衛藥製字第○○○○○號。 [4] 內衛藥輸字第○○○○○號。 [5] 衛署成製字第○○○○○號。符合上述五項許可證字號之藥品才是經衛生署核准的合法藥品,未有上述字樣者即有可能非屬藥品或含有害人體之成分,消費者勿任意聽信介紹服用而致影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