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3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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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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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分鐘帶你認識管制藥品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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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是指具有成癮性、影響精神,或有加強管理必要的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使用。 並依據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的程度,分為四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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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古柯鹼、嗎啡、海洛因。
●第二級:可待因、吩坦尼、美沙冬。
●第三級:愷他命、丁基原啡因、硝甲西泮(一粒眠)。
●第四級:佐沛眠、安定(二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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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管制藥品應由醫師診斷後開立處方箋,病人依處方箋領藥並需遵守醫師指示用藥。
●未用完的管制藥品,需交回原開立處方的醫院或藥局,不任意丟棄,也不可以分享給其他人使用,以免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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