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一、本計畫屬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2條第8項「藥事照護服務之發展及用藥品質之提升」之獎勵範圍。二、旨揭計畫說明書(含計畫書格式)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網頁。三、欲申請本獎勵計畫者,請於公告日起14天內,以正式公文並檢具相關文件,郵遞或專人送達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郵遞者以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者以收發章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