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一、本計畫屬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2條第5項「醫療機構品質及效率之提升」之獎勵範圍。二、旨揭計畫說明書(含計畫書格式)載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fda.gov.tw )之公告網頁。三、欲申請本獎勵計畫者,請於公告日起14 天內,以正式公文並檢具相關文件,郵遞或專人送達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郵遞者以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者以收發章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