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科02-管制藥品及藥物濫用防制研究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14-FDA-D-114-000641 |
計畫中文名稱 |
建置在地化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暨藥物濫用防制衛教模式計畫 |
計畫摘要 |
依據本署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2001年至2019年數據統計,我國使用鎮靜安眠藥的使用量與國際麻醉藥品管制局(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Board,簡稱INCB)年報中的各國數據比較下,我國其使用量介於國際排名第6至第10間,維持於9億顆左右,使用人數約420萬人左右。以2021年我國人口總數為2,337萬估算,也就是每5位民眾有1位使用鎮靜安眠藥,而不同年齡層、不同特性的人在鎮靜安眠藥的使用需求及型態也可能不同。因此,如何宣導民眾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且不淪為非醫療使用,著實需要短、中、長期的規劃策略推動與執行計畫。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維運10處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暨藥物濫用防制衛教中心(下稱衛教中心)量能。
二、召開共識會議1場,凝聚10處衛教中心之共識,以利本計畫之開展。
三、蒐集參考國內外鎮靜安眠藥使用相關文獻至少10篇,並參考先前計畫建立之運動、桌遊等遊戲或活動等衛教措施,發展細部介入內容等,至少含職場模式和長者模式。
四、衛教中心辦理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與藥物濫用防制教育至少150場及培訓師資至少100名。並進行成效調查(如鎮靜安眠藥認知及正確使用效能、防制藥物濫用認知及效能調查或不分讓管制藥品之認知),至少完成300份問卷並進行分析。
五、透過10處衛教中心延伸建置跨領域、機構,水平、垂直合作機制之鎮靜安眠藥暨藥物濫用防制防護網絡(至少50個單位)。
六、上述50個單位,其中至少12處發展成符合職場、長者衛教模式之服務據點(每種模式各至少6處),辦理職場或長者衛教介入活動,各自發展合適的介入成效工具(如問卷或量表),並進行試評。
七、辦理工作會議1場,邀集本計畫之專家學者及10處衛教中心等出席,藉由會議使各衛教中心,互相交流及觀摩學習。
八、執行本計畫須配合本署業務派駐人員1名,其人員具大學以上學歷,而其薪資(含年終獎金)、勞健保、退職金、短程車資及加班費等費用均由得標廠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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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解決之問題 |
1.推廣本署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及藥物濫用防制教材,以提升多元族群相關知能,亦透過前後測問卷分析,瞭解衛教介入成效。
2.藉由跨領域、機構合作機制,建構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暨藥物濫用防制之防護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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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成果 |
1.提升多元族群正確使用鎮靜安眠藥暨藥物濫用防制認知和能力。
2.建構預防藥物濫用防制支持環境,避免管制藥品不當使用,保護國人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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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4750 千元(經常門: 475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475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是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管藥組 姓名:黃健和 電話:02-27877641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召開1場共識會議。
3.繳交國內外鎮靜安眠藥使用相關文獻至少10篇。
4.成立10處衛教中心。
5.支援人員需檢附雇主意外責任險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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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