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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精進無菌製劑製造品質達國際標準之研究

計畫分支 科01-藥物供需與智慧預警分析暨核酸藥物關鍵製造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4-FDA-D-113-000131
計畫中文名稱 精進無菌製劑製造品質達國際標準之研究
計畫摘要 無菌產品之製造需達最高標準,其品質優劣攸關民眾之健康福祉及生命安全,且國際間核酸/再生醫療等採無菌操作之先進製程藥品管理模式日新月異,為持續精進國內製藥業者製造品質並與國際接軌,本計畫規劃透過辦理業者輔導、相關之主題論壇、研習營及教育訓練,並蒐集無菌製劑及再生醫療製劑GMP管理國際最新現況與文獻,全面提昇國內藥廠之製造品質及管理能力以符合國際GMP標準,另辨理稽查員實務訓練,提升稽查人員對於無菌與再生醫療製劑法規及技術之專業知識,使我國無菌製劑及再生醫療GMP 稽查製劑管理模式與國際同步。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辦理再生醫療、核酸藥物等無菌製劑GMP訓練活動(至少2場次,3小時),所用場地應至少能容納100人,解說管理要點、查核重點、歷年常見缺失以及相關最新規範。 二、彙整、翻譯GMP國際規範文件、國內藥廠現況研析或協助回復GMP規範草案的修訂意見4份。 三、及時修訂並更新最新版PIC/S GMP第一部、附則及第二部GMP條文之中英文對照版本(PIC/S 114年8月前公告之版本)。 四、針對高關注的藥廠,委請專家赴廠指導:4場次(每場次2天)。 (一) 赴廠指導對象:生產無菌製劑藥廠或無菌原料藥廠,名單須事先與主辦單位確認。 (二) 執行方式:專家小組透過討論會議、實地到廠進行評估(不設限一次)及書面討論等方式協助受指導之藥廠。 (三) 專家小組條件:應含括具備無菌GMP相當經驗或專長之專家或學者。 (四) 執行標準: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及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五) 成效評估:每案均需撰寫相關指導之結案報告(包括赴廠輔導報告、書面與討論會議紀錄等),並評估輔導達成率及業者缺失改善率。 五、舉辦無菌藥品製造及品質管理相關GMP主題論壇或說明會(北/南區各1場)。 (一) 共2主題,4場次,每場3小時,合計12小時。 (二) 內容應涵蓋無菌製劑GMP國際最新規範說明、相關滅菌方法及其確效、無菌。 作業規範、環境監測之操作及品質管理等主題。 (三) 所用場地於北區應至少能容納150人,南區則至少100人。 (四) 每場次執行前後測認知率分析。 六、規劃與辦理無菌藥品GMP研習營(1主題,1場次,共6小時),內容應涵蓋無菌製劑之相關GMP作業規範,所用場地應至少能容納40人,每場次執行前後測認知率分析。 七、舉辦無菌/生物製劑人員教育訓練課程(3主題,北/南區各1場,共6場次,6小時,所用場地於北區應至少能容納150人,南區則至少100人)。 八、辦理稽查員訓練 (一) 無菌製劑GMP查核訓練6小時(2主題×3小時)。 (二) 無菌(或生物)製劑相關藥廠/研發機構/實驗室/設備廠參訪實習(2間,共至少24人天數),內容應包含無菌(或生物)製程或QC實驗室系統之管理、藥品常見之化學、物理化學及微生物檢驗方法深入介紹、實作或相關設備之校正及驗證作業。 (三) 規劃並辦理稽查員無菌操作相關主題共識會,講師應有無菌操作相關主題專業領域之背景或經驗,至少3場(每場3小時)。 九、上述相關教育訓練及輔導等活動 (一) 規劃及辦理計畫相關活動所涉GMP專家討論會及教育訓練等,應依科技計劃 管理與相關規定於經費分析表編列出席費、審查費及講座鐘點費等合理報酬。 (二) 最遲須於開課1個月前提出詳細課程內容/及講師/專家履歷,且需經本署同意,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 (三) 研習會辦理期間須依本署需求進行廉政/企業等相關宣導;另,活動結束後進行參與學員之滿意度調查(含未來訓練需求與課程建議等)。 (四) 主題論壇、說明會、研習營及訓練課程需申請「藥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認證」,活動期間需拍照與錄影,並將相關研習內容製作成教育訓練教材,製作成光碟1份。 (五) 前揭主題論壇、說明會、研習營及教育訓練以實體課程為優先並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遇有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預期無法依原契約條款執行時,得標廠商應事先以書面徵得本署之同意,啟動備案規劃,並配合辦理後續契約變更事宜。前揭備案規劃如因應實際需要仍需調整時,應先徵得本署同意。
擬解決之問題 無菌產品為高風險藥品,其品質優劣攸關民眾之健康福祉及生命安全,且核酸藥物等再生醫療製劑持續發展新技術及提出新觀念,國際亦持續更新相關規範,如PIC/S組織修訂「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之「附則1-無菌藥品之製造」及「附則2A-人用再生醫療製劑之製造」與「附則2B-人用生物原料藥及產品的製造」等無菌製劑及再生醫療相關法規。然而,如何積極有效地協助業者了解GMP最新技術指引,以導入生產作業活動並與國際規範一致化,係亟欲解決之問題。
預期成果 1.蒐集並研析無菌製劑及再生醫療製劑(含核酸藥物)GMP相關法規,了解國際GMP法規發展趨勢,精進我國製藥業GMP品質系統,並逐步健全再生醫療製劑管理制度。 2.提升無菌及再生醫療製劑製藥產業GMP專業人員之無菌作業管理正確觀念與共識,並落實應用於藥廠實務管理,以確保藥品品質。 3持續提升我國GMP作業與國際接軌,拓展國際市場。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5640 千元(經常門: 564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564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監管組 姓名:黃萱閔 電話:27877138
期中應辦理事項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辦理再生醫療製劑GMP訓練活動1場次。 3.辦理無菌藥品製造及品質管理相關GMP主題論壇或說明會1主題。 4.辦理無菌藥品GMP研習營1主題。 5.辦理稽查員無菌製劑GMP查核訓練1主題。 6.辦理藥廠指導2場次。 7.檢附活動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資料。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