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08-FDA-F-114-000361 |
計畫中文名稱 |
強化食品用洗潔劑管理及知能傳遞 |
計畫摘要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之規範,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 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 GHP)準則。其中,食品用洗潔劑相關業者亦應符合此規定。惟食品用洗潔劑之工廠本質屬化學清潔品工廠,不論材料或加工形式皆不同於食品,業者不易理解食安法中法規規範之重點,爰此,本署自104-106年已針對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業者推動相關計畫,進行GHP輔導共31家,其輔導分析結果已應用於107年度預告修正GHP草案,並新增食品用洗潔劑專章。為進一步使業者及衛生單位人員對GHP條文之認知一致化,108年擬依正式公告後之GHP修訂查核手冊,加強與業者或衛生單位人員溝通,期達法規執行無礙雙向溝通,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另,一般消費者不易接觸或瞭解化學清潔或消毒成分相關知識,以致有使用上之疑慮,為此,除法規已訂之產品標示規定,業者應落實如實標示,以保障消費者採購權益外,本署自105-107年著手建置食品用洗潔劑中清潔成分(界面活性劑)、消毒成分資料庫,各成分相關知識供各界參考,108年將持續精進資料庫資料及舉辦消費者說明會溝通正確使用方式,以期消費者安心使用。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針對食品用洗潔劑之相關業者,分別辦理2場次教育訓練或溝通說明會,每場至少3小時,每場至少30人次業者參與為原則,不足者應於當地或鄰近縣市加開場次補足。每場進行滿意度調查及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
二、針對食品用洗潔劑之消費者(餐飲業者或民眾皆可),分別於北、中、南、東縣市辦理4場次溝通說明會,每場至少30人次消費者參與為原則,不足者應於當地或鄰近縣市加開場次補足。每場進行滿意度調查及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並進行參加者(餐飲業者、一般消費者)身分及性別統計。
三、依據104-107年度相關研究計畫蒐集資訊及未來正式公告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完成修訂食品用洗潔劑GHP查核手冊(以電子檔形式交付)。
四、分別建立食品用洗潔劑清潔及消毒成分之篩檢及確校方法,並依本署公告方式撰寫研究成果,納入資料庫供參。
五、彙整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六、計畫管考與成效評估作業及其他配合事項:
(一)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產出可投稿論文者須適時提供發表及被引用情形)。
(二)綱要計畫於當年度結案者須配合提供計畫期程內相關研究計畫之成果統計資料。(如: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於108年度結案,105-108年為執行期程)
(三)執行內容包含辦理各項會議活動者,應於期中、期末提供解析度足以製作簡報使用之照片檔案(jpg或png格式),並提供簡要說明,圖像內容應可辨別為計畫執行產出(如:活動場地具有計畫名稱布條)。 |
擬解決之問題 |
1.業者法規認知度不足。
2.市售食品用洗潔劑有應標示而未標示之狀況。
3.民眾普遍有食品用洗潔劑之使用疑慮。 |
預期成果 |
1.藉由說明會之舉辦,促進產、官界相互交流及溝通,提升業者法規認知度。
2.建立食品用洗潔劑中清潔及消毒成分篩檢方法,運用於輔助確認標示符合性。
3.藉由溝通說明會之舉辦,讓消費者有食品用洗潔劑之基本概念,進而安心使用。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145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145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13款(適用學術及非營利組織,可於審查後要求廠商修改計畫書),暫不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或整合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食品組 姓名:吳思嫺 電話:02-2787-7368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辦理至少1場業者溝通說明會。
3.辦理至少2場消費者溝通說明會。
4.食品用洗潔劑GHP查核手冊草稿一份。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