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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研析本土性加工食品碳排放係數之建置

計畫分支 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8-FDA-F-113-000342
計畫中文名稱 研析本土性加工食品碳排放係數之建置
計畫摘要 2016年11月世界各國在巴黎召開第22屆聯合國氣候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會議,會議主題聚焦於如何以實際的行動落實2015年所通過的巴黎協議,包含近200個國家簽署自願性減碳作為。其中我國亦提出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能減量為2005年(基準年)之50%以下,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讓國際社會瞭解台灣推動因應氣候變遷工作與強調綠能低碳的具體作為,並逐步健全我國面對氣候變遷調適能力,行政院環保署召集各部會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工作,本署為配合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與目標,擬藉由本計畫建置本土性加工食品碳足跡排放係數,提供國內食品業計算產品碳足跡時引用,以因應國際環境保護議題及綠色貿易趨勢,及降低食品業者落實節能減碳之門檻。自102年至107年本署共建置25個品項,輔導19家業者,其中有5家業者更進而申請20項產品碳標籤,提供消費者共同參與減碳議題。擬透過本計畫逐步完備加工食品碳排放係數資料庫,並初步調查國內消費者對現有標示碳標籤食品之認知率,及研析評估歷年本署建置之碳排放係數對碳標籤申請之延伸應用情形。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持續更新國際間食品業碳足跡相關規範及發展資訊,彙整至少10個國家或國際組織之相關資訊,於進度查核資料及期中、期末報告提供相關說明資料。 二、邀請產、官、學、研等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至少各1名),召開至少1場次之討論會,研議108年度應優先建置之係數及受輔導廠商。 三、輔導加工食品業者建置至少2項我國加工食品碳足跡排放係數資料,後續配合環保署作業期程登錄於碳足跡排放係數公用資料庫。 四、研析評估歷年本署建置之碳排放係數對碳標籤申請之延伸應用情形。以公開、可取得資訊為蒐集管道,以本署歷年相關計畫建置之加工食品碳係數為基礎,調查近年(102年至107年)國內碳標籤產品之係數引用情形,並追蹤至少1家歷年計畫輔導廠商其建置加工食品碳係數後續延伸應用情形,形式不拘(書面問卷、電話訪談),調查項目可至少包含該產品申請碳足跡標籤前後之銷量變化情形、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及環保意識促進或達成環保績效是否有正面影響等,可具體評估影響程度尤佳。 五、進行消費者認知問卷調查,調查內容至少應包含碳標籤是否提升企業良好形象及消費意願等項目,問卷設計內容應於第一季前提送本署,如有必要應於專家會議討論,問卷有效樣本數應達具代表性之下限,問卷調查資料蒐集管道、受訪者基本背景資訊及相關資料分析結果應於期末報告提報。 六、將本計畫成果撰寫1篇可投稿於之國內或國外之期刊文章,並配合本署追蹤後續撰擬及投稿進度,並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發表(文章版面含致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及被引用情形。 七、彙整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八、計畫管考與成效評估作業及其他配合事項: (一)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產出可投稿論文者須適時提供發表及被引用情形)。 (二)綱要計畫於當年度結案者須配合提供計畫期程內相關研究計畫之成果統計資料。(如: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於108年度結案,105-108年為執行期程) (三)執行內容包含辦理各項會議活動者,應於期中、期末提供解析度足以製作簡報使用之照片檔案(jpg或png格式),並提供簡要說明,如屬非公開會議,依本署個別計畫需求及尊重出席人士意願辦理。
擬解決之問題 環保署已建置碳足跡排放係數資料庫,本署配合持續擴增加工食品的碳排放係數資料品項(自102年至107年共建置25品項,輔導19家業者),於108年應持續推動。
預期成果 1.加工食品碳足跡排放係數資料庫倘越臻完備,可提供未來加工食品計算產品碳足跡時有所依循,俾利與國際接軌,以因應環境保護議題及綠色貿易趨勢。 2.研析評估歷年本署建置之碳排放係數對碳標籤申請之延伸應用情形,有助提高食品業者接受碳盤查及輔導建置碳排放係數之意願。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96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96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袁巧璇 電話:02-2787-7346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召開至少1場專家會議,並確認年度欲建置碳排放係數之加工食品品項。 3.持續更新國際間食品業碳足跡相關規範及發展資訊,彙整至少10個國家或國際組織之相關資訊。
付款方式 自訂:第1期:40%、第2期:30%、第3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