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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新藥臨床試驗委託審核及監督管理機制研究

計畫分支 生醫研發加值暨產業鏈結推升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8-FDA-D-113-000451
計畫中文名稱 新藥臨床試驗委託審核及監督管理機制研究
計畫摘要 衛生福利部於106年12月12日公告修正「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1。作為新藥品人體試驗計畫之核准,於必要時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構、法人辦理的法源依據。為完善委託IRB審核新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相關變更案件之措施,同時於委託後持續追蹤及監督試驗執行狀況,以期在委託外部單位協助審查之餘,亦能掌握試驗狀態並及時進行處置。另外,持續蒐集國際相關法規之更新進度,以利後續擬定藥品臨床試驗相關策略之參考。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配合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5條之1委託IRB審核新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相關變更案件,就委託事項制訂審查標準指引建議,並辦理受託對象(IRB)教育訓練至少3場。 二、擔任受委託對象(IRB)間執行流程與審查議題協調窗口,並辦理對IRB委託事項之監督及評估委託執行成效,完成評估報告1份。 三、研議藥品臨床試驗年報制度後續推動策略及審查機制,包含年報通報項目、格式、審查、追蹤管理,及試驗計畫核准後一定期限內未啟動之處理機制研擬,並提供建議報告1份。 四、配合本計畫工作項目召開專家會議或說明會至少3場。 五、計畫執行期間持續蒐集藥品臨床試驗國際法規更新進度以利參考。
擬解決之問題 針對委託予IRB審核之新藥臨床試驗計畫相關變更案件,期由本計畫整合各受託對象(IRB)之審查標準,協調、監督並評估委託執行成效,同時藉由年報制度之設立,以追蹤及監督試驗執行狀況,並及時進行處置。以利完善委託審核措施之執行。
預期成果 期藉由本計畫,以完善委託IRB審核機制之執行及相關配套措施,監控試驗執行品質並兼顧受試者權益時,亦省卻重複審查時間,增加藥品臨床試驗之國際競爭力。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27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27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藥品組 姓名:尤丹文 電話:02-2787-7459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完成委託IRB審核臨床試驗計畫變更案之審查標準指引建議。 3.配合本計畫工作項目召開專家會議或說明會至少1場。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