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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有關美國McNeil藥廠(嬌生集團)自主回收RISPERDAL® (Risperidone) 3mg及2mg錠劑,國內並未輸入該公司美國生產線所回收的藥品
| 發布日期:2011-06-19 | 維護日期:2011-06-22 發布單位:藥品組

美國嬌生集團於 2011617 日 發布藥品回收訊息,該公司之 McNeil 藥廠自主回收 RISPERDAL ® (Risperidone) 3mg 2m g 錠劑 ( 批號 3m g: 0GG904 2m g: OlG175) ,回收原因為消費者反映產品有異味,因此該公司回收上述批號產品。

經查,衛生署核准衛署藥製字第 040710 號及第 040709 號、衛署藥輸字第 022769 號及第 022768 號 理思必妥錠 3 公絲及 2 公絲( RISPERDAL 3mg & 2mg )、理思必妥膜衣錠 3 公絲及 2 公絲 (Risperdal Film Coated Tablet 3mg & 2mg) ,核准適應症為「精神異常引起之相關症狀」,廠商為嬌生股份有限公司,復查本署核准該藥品之生產線為臺灣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義大利廠 JANSSEN-CILAG S.P.A ,與本次回收藥品之美國生產線不同,該等回收批號藥品並未進口國內,因此請民眾放心。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 http://adr.doh.gov.tw 。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 ,網站: http://recall.doh.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