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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醫療器材許可證/登錄主類別名稱與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公告名稱不盡相符,惟屬相同主類別,請轉知所屬會員。
| 發布日期:2025-11-13 | 維護日期:2025-11-13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 1141113

發文字號: FDA器字第1141600467
 
主旨:部分醫療器材許可證/登錄主類別名稱與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公告名稱不盡相符,惟屬相同主類別,請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我國自89621日公布施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規定(業已廢止),嗣於931230日公布施行「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業已廢止),復於11051日公布施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合先敘明。 

二、部分醫療器材許可證/登錄主類別名稱係依前揭「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所公告之醫療器材主類別名稱刊載,該名稱雖與「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所列名稱不盡相符,惟皆屬相同主類別。
 
三、檢送醫療器材主類別名稱變更對照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