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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離子型抗球蟲藥之檢驗(MOHWV0039.02)(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5-05-20 | 更新日期:2025-05-20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離子型抗球蟲藥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離子型抗球蟲藥之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