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下述醫療器材國際安全警訊經查證,國內可能有相關醫療器材許可證者,食藥署會要求許可證所有人提供警訊產品中文摘譯:
1. 各國衛生單位發布之醫療器材一級安全警訊。
2. 各國衛生單位機關發布涉及產品回收之醫療器材安全警訊,或本署接獲許可證所有人自主通報醫療器材回收,經調查評估,國內醫療器材產品亦須採取回收行動。
3. 涉及危害人體健康之虞(包含可能導致死亡、危及生命,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等)之醫療器材警訊。
4. 特定醫療器材品項之重大安全警訊。
5. 國內外受關注之醫療器材安全議題之新聞事件。
6. 經食藥署評估有產品缺陷及效能不符等安全疑慮之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