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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之食品業者
| 發布日期:2019-01-02 | 更新日期:2019-01-02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澱粉、麵粉、糖、鹽及醬油製造業(已實施)
辦理工廠登記之食品添加物製造業(已實施)
辦理工廠登記之特殊營養食品製造業(已實施)
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乳品加工食品業(已實施)
辦理工廠登記之罐頭食品製造、加工、調配業者(已實施)
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加工、調配業者(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