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徵才

本署人事室視察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2026-01-20 | 維護日期:2026-01-20 發布單位:人事室

徵才單位 人事室
標題 本署人事室視察徵才公告
職稱 視察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名額 1
人員區分 公務人員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經銓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薪資待遇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
其他 1.意者請於115年1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PDF檔案資料。
2.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電子郵件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傳送至qoop@fda.gov.tw,主旨為應徵人事室視察職務,並請提供聯絡電話。【不受理紙本郵寄報名】
3.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缺洽詢電話:02-27877921張小姐。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