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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食品組徵求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 發布日期:2026-01-07 | 維護日期:2026-01-07 發布單位:食品組

徵才單位 食品組
標題 本署食品組徵求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5個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生物科技、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食品技師、營養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3.具英、日、韓等語言檢定證明者尤佳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5.具高度工作熱誠、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能配合業務需要工作調整及加班。
特殊條件
工作項目 1.辦理食品標示及食品營養標示相關業務。
2.辦理食品宣導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8,948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
其他 1.請於115年1月20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提供日間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自傳及專業證照或工作相關證件影本(無者免附),郵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食品組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食品組四科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始能報名;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署網站,書面審查不合格或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5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次日起算。
5.聯絡人:陳先生(Tel:02-2787-7307)。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