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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秘書室甄選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4-14 | 更新日期:2025-04-14 發布單位:秘書室

徵才單位 秘書室
標題 本署秘書室甄選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結果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專科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3.具高度工作熱誠、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能配合業務需要工作調整及加班。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辦理檔案入庫管理等相關業務。
2.辦理檔案清查及銷毀等相關業務。
3.辦理發文(線上簽核電子文)相關業務。
4.其他行政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其他 1.請於114年3月31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提供日間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專科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專業證照或工作相關證件影本(無者免附),郵寄至「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秘書室高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3科文檔職務代理人」)。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始能報名;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署網站,書面審查不合格或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2月23日止,或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4.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次日起算。
5.聯絡人:高小姐(Tel:02-27877864)。
徵才結果 正取:戴憲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