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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藥品組徵求助理審查員職務代理人1名-延長公告
| 發布日期:2025-04-18 | 更新日期:2025-04-18 發布單位:藥品組

徵才單位 藥品組
標題 本署藥品組徵求助理審查員職務代理人1名-延長公告
職稱 助理審查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5個月)。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醫藥、生命科學、公共衛生或醫藥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熟悉一般電腦文書簡報軟體操作。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具藥政管理、藥品臨床試驗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藥商藥局管理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藥品邊境通關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衛生局考評及聯合稽查計畫業務。
(四)協助辦理食藥衛生安全工作聯繫會議。
(五)協助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2薪點支給(約40,745元),具藥師或律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6,240元,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F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其他 (一)請於114年5月2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莊婷婷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助理審查員職務代理人」(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非必要)。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5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七)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2薪點支給(約40,745元),具藥師或律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6,240元,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八)聯絡人:莊婷婷小姐 (02)2787-8467。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