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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1名-延長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9-05 | 更新日期:2024-09-05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徵才單位 區管理中心
標題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1名-延長公告
職稱 聘用技術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溝通及協調能力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檢驗相關業務。
(二)辦理食品中毒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7,800元)、碩士支328薪點支給(約44,28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北區管理中心)。
其他 (一)請於113年9月13日前,以「郵寄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以直式橫書格式繕打,並請註明地址、可聯繫之電話及e-mail,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檢附駐外館處驗(公)證資料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自傳、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等,逕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 上官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 國家生技園區辦公室 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通知(如需退回投遞資料,請自備回郵信封)。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三)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學士畢業者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碩士畢業者328薪點支給(約44,280元)。
(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月22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惟代理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上官小姐 02-27878321。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