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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公告-本署食品組徵求副審查員(職務代理人) 1名
| 發布日期:2024-08-22 | 更新日期:2024-08-22 發布單位:食品組

徵才單位 食品組
標題 延長公告-本署食品組徵求副審查員(職務代理人) 1名
職稱 副審查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食品、營養、生物科技、農業及公衛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以上。
(二)熟悉食品相關法規、具有公務機關或公務預算編列及執行相關實務經驗尤佳。具英、日等語言檢定證明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精通英語、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規、需具活動企劃與計畫編纂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具高度工作熱忱、抗壓力高、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具食品技師、營養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特殊條件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食品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編列及執行食品查驗登記預算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行政庶務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7,936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食品組)
其他 (一)請於113年9月3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食品組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記「應徵食品組副審查員職務代理人」: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e-mail信箱)。
2.大學及碩士學歷證件影本。
3.自傳。
4.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非必要)。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六)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七)聯絡電話:02-2787-7307陳先生。
徵才結果 徵才中